|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3月16日电(记者李泽兵)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拨专项资金719万元,用于2007年度春季学期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近10万名中小学生的教育补助支出。
此次拨付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按照小学生每人每学期35元、初中生每人每学期70元的标准,拨付教科书补助资金521万元;按照小学生每人每学期6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期80元的标准,拨付杂费补助资金198万元。为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这项资金由内蒙古财政厅直接调度至旗(县、市、区),再由旗(县、市、区)财政分配到相关学校。
据了解,自2005年内蒙古对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免教科书费、免杂费)政策以来,财政部门已累计拨付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资金达5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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