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14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78家企业经销的珠宝玉石首饰进行了随机抽检,发现合格率仅为38.7%,部分珠宝玉石经销商涉嫌欺诈消费者。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此次监测对珠宝玉石首饰的内在质量及贵金属材料的纯度、重量、工艺要求、印记、标识物这6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在随机抽取的124个批次的样品检查中,合格48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仅为38.7%。多数被抽检的珠宝玉石都存在定名不正确、以低充高、印记及标识不规范等现象。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人工处理的珠宝玉石,销售时应该注明“处理”二字或者注明处理方法,合成宝石中的“合成立方氧化锆”不能标注为“锆石”,模仿天然宝石应该冠以“仿”字。但是在实际销售中,很多不法经销商混淆概念,将经过人工处理与人工合成的宝石当作天然产品,将黄晶、橄榄石等统称为玉,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郭鹏飞、王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