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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森林覆盖率达30.8%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3-1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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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清水河县“全国绿化模范县”揭匾仪式暨造林绿化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清水河县隆重召开。

    据了解,建国初期,清水河县森林覆盖率仅为0.1%,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清水河县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确立了“以林为主,多种经营,农林牧全面发展”的生产建设方针,先后组织实施了“三北”防护林一、二、三期工程,昔日荒山秃岭逐渐披上绿装。进入新世纪,全县上下又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的战略目标,采取个户承包、专业队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等形式,遵循“挖大坑、栽壮苗、夏浇水、秋覆土、勤补植、严管护”十八字造林方针,着力营造“三松”、山杏、拧条、杨树等乡土树种,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使全县水土流失、风蚀沙化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截至目前,全县林地面积267.66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62.4%,林木保存面积达到13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0.8%。连续6年捧获“全区林业生产建设绿化杯”,2006年3月,清水河县被国家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

    副市长高炜明参加了大会并讲话,他首先充分肯定了清水河县近年来在绿化造林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高炜明说,清水河县的生态建设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自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全县共有16850户68930口人从中受益,解放了大批农村劳动力,为农民脱贫致富创造了有利条件。就下一步的工作高炜明提出要求,首先必须要尊重客观规律,坚持走科技兴林的道路,努力提高造林绿化成效。其次,要强化措施,加强林草管护工作,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第三,必须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造林绿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呼群参加了揭匾仪式并讲话。(文/海珍)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编辑: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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