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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清徐经堂老陈醋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堂牌山西陈醋、烟台深水湾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鱿鱼肠等11种产品不合格。”昨天,包头市工商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包头市工商局在昆区、青山区范围内的超市和大型商场内抽取了30个批次的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饮料、蛋制品、酱油、食醋、辣椒面等商品。
检验结果显示,被抽检食品总合格率为60%,其中,抽检出11种不合格食品,即:山西清徐经堂老陈醋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堂牌山西陈醋、烟台深水湾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鱿鱼肠、周大真味八珍猪蹄、迎春八珍蒜肠、乌拉特前旗呼和五一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酱油、米醋、山西左权县古舟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陈醋、青岛青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情牌牛肉干、江西七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看得见牌混合水果饮料、河南沃尔玛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醋饮料、北京雷林京发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面。(瑶兰、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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