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前,我们经营食品,有货就进,来货就卖,出了事却找不到供货商,只好自己掏钱了事。现在就不同了,工商部门帮助经营户建立了进销货台账,健全完善了准入、交易、退出等各项制度,配货、发送都统一了,这下村民买食品可以放心了。”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镇食品经营户赵志安一脸轻松地说。
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不合格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严重扰乱了农村牧区市场秩序,损害了农村牧区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自治区工商系统以保障农村牧区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强化了农村牧区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他们还全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参与“四位一体”的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赤峰市工商局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自治区最大的果蔬批发市场———西城市场成立了市场管理委员会,工商、卫生、税务和公安等部门派出专人进驻市场加强日常监管,还帮助市场主办者建立了检测室。同时,他们在全市各集贸市场设立12315网络投诉站和举报箱,公布了当地工商所电话及责任人的手机号码,还聘请了1000名义务监督员,使农村集贸市场管理有了“千里眼”和“顺风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对农村市场管理要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加强”的重要批示,国家工商总局将今年确定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日前,自治区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严把农村牧区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同时把农村县城、集镇、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等地的食品经营作为监管重点。要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把农村牧区集镇、乡村牧区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大集和庙会,以及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等作为工作重点。要把与农牧民日常生活消费、节日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作为检查重点,在节日及农忙季节的农村市场加强巡查和应急值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食品安全快速预警和反应体系,以保障农牧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农村牧区市场安全有序。 (文/方弘 王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