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4日,装饰一新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礼堂彩旗飘扬、靓丽多姿。上午9时,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隆重开幕。踏着春天的脚步,来自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的300多位人大代表欢聚这里,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在4天的会期里,他们将共商国计民生,同绘发展蓝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本次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总结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对2007年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重要时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汤爱军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二、审查关于呼和浩特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呼和浩特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三、审查关于呼和浩特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呼和浩特市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一微关于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宪法关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云布俊关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