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三学社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共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根据我市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以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垛,改路、改水、改灶、改厕为目标,切实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将是今后我市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农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卫生与方便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农村生活环境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供水工程是指为解决村镇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用水,在村庄(含居民点)、乡集镇、建制镇修建的永久性供水工程,包括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跨行政村的集中供水工程、单个行政村或自然村的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是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的重要设施,其日常运行管理直接关系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健康和正常生活。
一、呼和浩特市农村改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十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努力和艰苦工作,我市先后实施了“防氟改水工程”、“380人畜饮水解困工程”、“世界银行贷款第二、三期农村供水与环境卫生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防治改水工程”、“母亲水窖工程”、“人饮安全工程”等,到2005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近80%的农村群众饮水条件和饮用水水质得到不同程度改善。人畜饮水条件的改善不仅控制了水致地方病的发生和发展,也促进了农村家庭种养殖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奶牛养殖业已经成为改水受益村的主导产业,为农民致富达小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潜力巨大
(一)呼和浩特市农村供水工程规模普遍较小、建设标准低,一般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建设。目前已建成的供水万人左右的农村水厂仅有4个,大部分农村水厂以“一村一厂”为主。
(二)供水以定时供水为主,供水时间的长短与季节农时相关。日用水量变化较大,夏季用水量一般是冬季用水量的一倍左右。
(三)农村供水工程的对象基本以农户生活饮用和部分牲畜用水为主,牲畜用水量占供水量的80%以上。供水收益较好的企业用水较少。
(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有集中联片跨村、乡、县较大规模发展的趋势。
三、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呼和浩特市农村供水工程的后期管理工作虽进行了一些尝试和探索,相关职能部门也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和规定,但是由于在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工作上认识不统一,缺乏政策、资金的支持,使农村改水工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改水工作成果不仅没能巩固和发展,甚至出现供水人口减少、供水水质恶化、供水工程报废的情况。具体表现为:
(一)供水设施老化,损坏严重。所调查的30处农村供水工程中,30%的工程已经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水源水量不足的有6处,占被调查水厂的20%;房屋破损没有维修的有7处,占被调查水厂的23%;报废工程2处,占被调查水厂的6.7%。
(二)水质监测工作严重滞后,部分水厂供水水质恶化。根据与卫生部门的调查资料比对,所调查工程中,已发现的供水水质中氟、砷含量超标的有4处,98%的工程供水水质多年未经化验和监测,水质情况不明。除善岱水厂和桃花水厂、五什家水厂有消毒设备外,其他水厂基本没有消毒设施。
(三)设计供水能力偏大,供水工程的供水能力没有充分发挥,实际供水人口和供水量远未达到设计值。96%的农村供水工程的实际日供水量达不到设计值,最低仅为20%,平均为50%,实际供水人口仅占设计供水人口的60%,造成工程前期投入较大,导致不必要的浪费。
(四)管理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单村供水工程的管理人员平均年龄达55岁,最高者为武川县大兰旗水厂管水员达77岁。文化程度最高为初中。所调查的农村水厂直接从事供水生产的人员均未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检查。部分水厂的管理人员更换频繁,缺乏及时的业务技术培训就开始上岗工作。
(五)缺乏水是商品的意识,经营管理意识落后。所调查的农村水厂制水成本中以电费和人员工资为主,一般小额维修费用由群众分摊,另行收取;大型维修如重新打水源井、更换水泵等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除二道河水厂等个别水厂外,所调查水厂均未安装户表,不能进行计量收费。水费收取多以人、户按年或月平均收取,无法体现“水是商品,多用水多交费”的市场化原则,不仅增加了村民的水费支出,而且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六)水厂财务状况不容乐观,缺乏自我发展的动力。在不计折旧、贷款本息的情况下,赢利水厂占被调查水厂数的10%,基本能够持平占被调查水厂数的10%,亏损水厂占被调查水厂数的80%。管理人员工资普遍较低,且不能按时发放。玉泉区桃花水厂的人员工资已经3年没有发放。个别水厂因不能按时缴纳电费,被供电部门断电后停水事件时有发生。 四、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农村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的健康和日常生活,社会影响和地位十分重要。为巩固我市农村改水工作成果,使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工作尽快走向正规,满足农村群众对生活饮用水的需求,提高村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建议就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强化“建管并重”的意识。坚持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发挥效益、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整合目前职能相互交叉、重叠的管理机构,建立由水务部门统一管理、相关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世行改水项目机构的后续作用,建立专业管理与用水户参与式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并根据供水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模式。
(二)逐步规范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农村供水的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工作的力度,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网络,协助供水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加强对水价的监管、供水水质的监测和业务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单村供水单位自身要依托村民委员会进行民主管理,由农民自己协商解决自身可以解决的问题。
(三)探索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以群众用水安全、方便、价格合理为第一目标,逐步形成以水养水的良性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借鉴企业的经营理念,实行有偿供水、独立核算、透明化服务的市场运作机制,以水是商品为手段,利益驱动为纽带,工程良性运行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每位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在经营管理上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可以由村民自主经营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用公开竞标方式选择经营者,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承包、租赁、拍卖使用权等形式委托给有经验的“能人”管理。
(四)以供水水质安全卫生为主要目标,加强农村供水卫生管理工作。供水卫生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加强对水源卫生防护、水质化验和监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卫生。
(五)建立以各级财政适当投入、社会各界支持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基金,用于群众自身难以承受的维修、改造费用等。目前,农村供水水费收入仅仅能够维持低水平的运营,对于水厂改扩建、水源更新、机泵更新等大宗费用和供水水质监测、技术培训等经常性费用,群众自身难以承受,需要各级政府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