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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大力扶持农村合作组织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1-2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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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内蒙古自治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为代表们热烈议论的话题。来自清水河县的刘三堂代表以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泉村的新农村建设为例,提出了各级政府应该大力扶持和支持农村合作组织建设的建议。

    刘三堂代表说,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泉村在2006年的新农村建设中,新修了一条名为幸福路的道路,在村党支部一班人和小香米专业技术协会的理事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协调下,使全村村民都能够积极配合并支持新农村的建设,修路途中需要拆迁的房和需要占的地等,村民都没有向村委会索要补偿,使一条长3.6公里的路不仅能够按时竣工通车,而且节约了大量资金。刘三堂代表说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他认为,农村合作组织是由农村老前辈、老模范、老干部和现代经纪人组成,在农村,他们是号召力很强的集体,又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楷模。他们能够紧跟形势、解放思想、相信科学、不怕困难、辛勤劳动,能够认识和谐发展共同富裕的道理,所以各级政府应该大力支持农村合作组织的建设,鼓励他们去引导广大农民齐心协力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为了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农村一定要具备强有力的基层党支部和新型的经纪人合作组织队伍。而且解决‘三农’的核心问题是农民增收问题,目前从根本上制约‘三农’发展的焦点问题是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资金短缺问题,这些经纪人合作起来能够弥补一部分短缺,加上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扶持,就能够真正实现长远的产业经营,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刘三堂说。(海珍)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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