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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普通的一年,普通人却满怀喜悦。
兴安盟科右前旗察尔森镇中小学教师和退休干部领到了1997年至2000年拖欠的工资。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乡治安村刘文斌兑现了1.4万元的甜菜白条。
生活在矿区的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柏相公焉村田雨生等村民,正在走出无饮用水、住房面临倒塌等困境。……
这些普通人的喜悦,背后都有一个有力的支撑——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过去的一年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民赋予的监督权,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5项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并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一府两院”14项专项工作报告。
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在过去一年里,件件掷地有声。
环境影响评价、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城乡救助体系建设、群众涉法上访……桩桩件件关系民生。
2006年,一部自治区政府编制的关于防治动物疫病和结核病的规划搅动了人们的心,这部规划饱含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心血。过去的3年里,他们走牧区、进毡包、入农户,对动物疫病防治开展了执法调研与执法检查,去年又专门听取了自治区政府关于动物疫病防治情况的报告,正是在常委会的有力督促下,这部规划顺利出台。
监督,不能一“监”了事,而要一“督”到底,直至水落石出,人大常委会坚守自己的工作原则。
2005年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不少,一年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再次考察乌海市周边地区清理整顿高耗能、高污染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情况、乌拉特前旗工业企业污染情况、达拉特旗东达·蒙古王集团造纸厂污染治理情况、正蓝旗新建造纸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不伪装,真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着、调查着,他们用点点滴滴的努力为百姓们护佑着一片蓝天、一汪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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