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巴特尔在会上讲话。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区纪委向自治区第八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同意提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审议。
全会认为,自治区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以来,自治区纪委团结带领全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全会认为,五年来,自治区纪委及全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查处和纠正;以深化改革为契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不断深入;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基层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保证自治区第七次党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为维护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全会要求,全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内蒙古,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努力开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文/刘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