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获悉,经自治区发改委批准,呼市居民供热价格从10月15日起上调至2.95元/月·平方米。 据了解,此次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文件中规定,呼市富泰热力有限公司、呼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科林城发热力有限公司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计收,具体执行标准为: 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2.55元/月·平方米调整为2.95元/月·平方米;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经营性单位由现行2.95元/月·平方米调整为3.4元/月·平方米。(文/马芳)
记者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获悉,经自治区发改委批准,呼市居民供热价格从10月15日起上调至2.95元/月·平方米。
据了解,此次自治区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文件中规定,呼市富泰热力有限公司、呼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科林城发热力有限公司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计收,具体执行标准为:
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2.55元/月·平方米调整为2.95元/月·平方米;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经营性单位由现行2.95元/月·平方米调整为3.4元/月·平方米。(文/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