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条例》第三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客观正视党内监督的现状,充分理解对党内重点监督对象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党内重点监督对象的有效监督,是贯彻《条例》的重中之重和根本保证。
一、客观正视当前党内监督的现状,是不断加强和充实党内监督的前提(一)党内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不断加强。近年来,党内建章立制工作明显加快,在党内监督方面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这是我党反腐败、以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二)党内监督机构的职能及其作用不断强化。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重建了各级纪检机关,赋予其党内监督的职能。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合署办公,使党的纪检机关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而且中央纪委监察部还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将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这是党中央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对党内重点监督对象监督的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党内监督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但客观上仍然存在着监督意识淡薄、实施监督力度不够等状况,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尤为薄弱。
二、充分理解对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监督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加强对党内重点监督对象的监督,是保证党的性质和保持党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二是加强对党内重点监督对象的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三是加强对党内重点监督对象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轨道发展的根本保证。
三、切实加强对党内重点监督对象的有效监督首先,强化党内监督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对党内重点监督对象强化党内监督意识,是健全党内监督约束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强化党内监督意识必须立足于教育,着眼于提高自觉性。其次,强化职能部门监督力度,发挥纪检机关的主导作用,是健全党内监督机制的内在要求。第三,强化民主决策意识,健全民主集中制。民主是监督的基础,没有民主就没有监督。要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就要按照《条例》规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总之,加强对党内重点监督对象的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程。需要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提高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健全民主集中制,发挥纪检机关的监督职能和作用,需要全党上下长期的共同努力。 (云雨贵)(作者系呼市人民防空办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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