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生活条件的改善、公共设施的建设等一些不能量化的考核项目,整合到民意调查中,用民意调查的方式来反观政绩———作为中组部首个政府换届考核的试点,四川绵阳这一经验值得关注。
有人说,政绩考核的取向就像指挥棒,鼓励什么,就会产生什么。而古人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实现政府与民意的良性互动,是政府实现“善治”的必然选择。将民意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无疑可以淡化长久以来地方政府GDP崇拜情结,给地方政府的发展观注入更多的民生因素和草根指标,实现政府的善治。
但如何让民意真正纳入政绩考核过程、民意渠道是否足够畅通也是一个问题。据了解,绵阳试点中民意调查的范围以代表、委员为主,还没达到全民化。如此看来,将民意调查纳入政绩考核的关键,是如何保证“民意”的纯粹性,如何高效、准确地倾听民众的声音。模糊、缓慢和走样的倾听只会导致错误的判断和政绩考核的偏差,甚至会出现有些地方的行政决策者把尊重“民意”作为政绩考核与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时髦口号。
“民意政绩”考验的是政府“倾听的艺术”。倾听是一种艺术,也是一种技巧。绵阳此次的换届政绩考核试点,其实就是在无形中教会我们的地方政府学会倾听民意,随着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相信越来越多的政府和官员将慢慢学会和掌握“倾听的艺术”。
“倾听的艺术”要精于制度细节的设计,需要在这一领域做到精细化。既然民意是“不能量化的打分”,那么也就意味着其弹性空间也就越大,其可操作性就越模糊。要真正把民意纳入政绩考核,就要强化制度刚性,脚踏实地关注民意采纳、民意反映渠道和平台等技术细节,从而使制度和规则具有高度的可操作性。如果只是满足于大方向、大原则,则有可能使“民意政绩”只中看不中用,民意政绩最终也只能是形式。
只有使民意得到更理性的梳理、更顺畅的表达、更广泛的体现和更有效的放大,才能使“民意政绩”真正具备坚实的民意支持,才会使政府对民意倾听的艺术达到新的高度。(文/石敬涛山东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