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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百姓解决问题的英雄

www.nmg.xinhuanet.com   2006-04-20 19:08   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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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慰受伤群众的心灵

    2004年7月的一天,正当侯宝山为一名上访群众代写诉状时,一个拄着拐杖满脸是伤的上访者手持菜刀闯进了侯宝山的办公室,扬言不解决问题就自杀在公安厅门口。

    面对突如其来的险状,侯宝山非常镇静,他热情而真诚地起身让座,倒上一杯热水,关切地说:"同志,请不要激动,先放下菜刀,有多大的冤屈你先说出来,看你的年纪没有我大,就把我当作你的大哥,有困难咱兄弟俩一起解决,轻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请相信我。"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上访者扔掉菜刀,失声痛哭,由衷说道:"如果下面的警察都像你这样,我就不至于这么难受了,您千万原谅我。"
原来,这名上访者在当地为争宅基地遭到数十人殴打,派出所民警反而说他无理取闹。一怒之下,他来到自治区控诉。

    侯宝山详细听完上诉人的诉说后,迅速开具了介绍信,并把自己办公室电话、手机等通讯方式都告诉了他,嘱咐他如果解决不了问题就打电话,我随时关注你的案情。

    当听到这名上访者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时,侯宝山毫不犹豫地为他买了车票并拿出50元钱,让他在路上买点吃的。上访者百感交集,又一次流下了激动的眼泪。

帮助蒙冤受屈的群众

    2000年,河北省清河县黄金庄村农民李俊江来自治区公安厅上访,称他1993年和内蒙古某县富产公司合伙开办梳绒厂。1998年7月24日,李俊江被该县公安局让其交500元保证金及两台梳绒机后,取保候审。

    2000年5月21日,对李俊江解除取保候审时,该县公安局在李俊江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没收了他的500元保证金和价值数万元的梳绒机。李俊江觉得冤屈,要求依法归还其被扣押物品。

    侯宝山耐心倾听了当事人诉说后,向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领导汇报了此事,并积极建议纠正错案。在侯宝山的努力下,2000年12月22日自治区公安厅作出了《关于李俊江申诉案的处理意见》,认为上访人反映情况属实,该县公安局没收和不予退还李俊江的保证金和梳绒机是错误的,要求立即纠正。

    但该县公安局却以种种借口不予执行。侯宝山奉命前往该县督办此案。他依据《人民警察法》中关于"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的规定,义正辞严地要求该县公安局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命令,本着有错必纠和法律负责的精神,坚决纠正执法中的错误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侯宝山的积极努力下,该县公安局退还了李俊江500元保证金和两台梳绒机。此事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群众纷纷说遇上了给百姓办事的好干部。而侯宝山却说:"党派我来就是要为群众解决问题,大家要相信党。"

他人事VS自己事

    侯宝山的儿子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这个20多岁的小伙子就做了广告发行员。有一次发广告竟然发到了同学家,同学说:"侯北军,你父亲是公安厅的处长,你怎么还会干这个工作?"当时侯宝山的儿子侯北军感觉无地自容,回家抱怨父亲不管自己的事。

    侯宝山语重心长地对儿子说:"孩子,你还年轻,将来的生活要靠你自己去脚踏实地地奋斗,你爷爷和我都是农民出身,你爷爷种了一辈子地,我在工作上也没有依靠过你爷爷。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住:路在脚下!"

    然而,在公安厅信访处,人人都知道侯宝山有个"于外甥"。那是呼市八拜乡弱智后生陈三喜,在当地建筑包工队干活,几个月老板不给发工钱。他天天到公安厅信访处上访告状,要求补发工钱。

    这一劳动纠纷本来不属于公安信访受理范围,但侯宝山还是细致入微地作了接待,每次来还掏钱给他安排吃午饭,陈三喜张口闭口"舅舅好!"

    侯宝山骑着摩托车奔赴八拜乡派出所协调,帮助陈三喜从包工队要回拖欠的工钱。

家境清贫心如止水

    侯宝山的家庭并不富裕,可以说是比较困难,妻子多年无工作,自费大专毕业的儿子不得不在外打工。

    直到他去世,他的家里也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他除了警服也没有一件像样的高档衣服,他不吸烟、不喝酒,因过度劳累睡不着觉,他连茶也不喝了,他平素回家饭菜从简,就爱吃面条。

    当公安厅机构改革时,他的妻子对他说:"咱家的日子挺清苦,你要是能够调整到其他处室,可能福利会高点。"侯宝山却说:"我在信访岗位上能干到今天,有你的一半功劳啊!"我对信访业务比较了解,我喜欢这个联系群众、服务百姓的地方,我不能离开信访。"

    侯宝山的妻子袁桂兰至今还记得1994年的一天,一个阿拉善盟到呼市上访的人因为买不起车票,是爬运煤的火车来呼市的。中午下班老侯看到这个上访人员无处可去,便把那个人带回家。他妻子端了好几盆水才将那个人的脸洗干净,并让他和自己的家人一起吃饭。吃完饭,他让妻子给那个上访的人买了些面包,对他说:"老乡,出门在外的不容易,这几个面包送给你救个急。"

众人评说侯宝山

    侯宝山严肃认真地处理每一个信访案件,真心实意为解决群众的压顶难题奔走忙碌。他警服上"000106"警号伴着他永远谦和、慈善的面容,一次次让群众感激落泪,一次次赢得百姓的深情厚爱。2000年他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全区"优秀信访工作者"荣誉称号。

    "老侯踏踏实实做人,规桂矩矩做事,他一步一个脚印,走路都脚步轻轻的,生怕惊扰了别人。"公安厅国保总队副支队长乔琦芳含泪赞美她的老邻居侯宝山。她说,老侯在机关是叫响的工作标兵,在社区是公认的和谐模范。

    侯宝山境界完美,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杰出践行者。公安厅纪委书记颜炳强由衷地评价道:侯宝山从来不给组织添麻烦,服从指挥、清正廉洁,关心集体,友善待人;在工作中总是兢兢业业,坚持原则,任劳任怨。

    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赵黎平对侯宝山满怀敬意,他深沉地说:"侯宝山是人民公安的光荣,是大草原的骄傲,是全区三万五千名人民警察学习的光辉榜样。他的敬业,他的执著,靠的是时间,靠的是忠诚!我们这个队伍需要更多的侯宝山,只嫌其少,不嫌其多!正因为有了侯宝山,人民公安的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才越来越好,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誓言才越来越响亮!"

侯宝山个人小传

    侯宝山1951年3月出生于甘肃省古浪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他1969年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当过基建工程兵,后又编入武警部队黄金11支队。他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转业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从事信访工作,一干就是15年,2005年3月4日,因过度劳累、积劳成疾,突发心脏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享年54岁。去世后,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签署命令,追授他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命名他为"内蒙古自治区信访战线优秀楷模"。(文/鲁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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