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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宝山先进事迹(二)

www.nmg.xinhuanet.com   2006-04-04 19: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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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于为民中的感动

    许多了解和不了解侯宝山的人都知道他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还有一个好脾气,一副热心肠。可很少有人知道这一切都来自于他对公安信访工作的热爱。在他的眼里,公安信访工作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他常说:我是农村里出来的娃娃,最了解老百姓的心。他们既然来到这里,就相信我们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关注弱势群体,反映社情民意,是我们公安信访工作的职责之一。如果我们对老百姓没有感情,我们怎么会为老百姓的利益着想?如果那样,我们不仅是给党和政府抹黑,还会失去民心。他就是用这样的一颗心去解读每一个上访人员的内心,真心实意为上访人员办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2004年7月的一天。当时,侯宝山正在为一名上访群众带写民事诉状。突然,一个手拄拐杖满脸是伤的群众手持菜刀闯进了他的办公室,扬言:如果不给他解决问题就自杀在公安厅门前。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紧急情况,侯宝山连忙起身让坐,倒了一杯水递给他说:你先不要激动,放下菜刀,有多大的冤屈你先说出来,看我能不能给你解决。看上去你没我的年纪大,你就把我当成一个老大哥,无论有什么问题咱兄弟俩一齐解决。轻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请相信我。

    那人万万没想到,面对着自己过激的行为,侯宝山非但没有责怪他,反而如此和善的安慰他。他顿时扔掉菜刀,失声痛哭。他百感交集的说:如果办案的警察都像你这样,我说什么也不至于做出这样的事来啊!原来,这位上访群众是在当地因为宅基地纠纷而遭数十人的殴打。他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民警反而说他无理取闹,使他感到有理无处诉。因此一怒之下拿着菜刀跑到公安厅来了。

    侯宝山在详细地了解了情况后,当场处理,联系他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置。他把自己办公室的电话、手机电话和家里的电话全部告诉了那位上访人员。并嘱咐他:如果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你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我会尽全力帮助你的。当得知那位上访人员回家的路费都没有时,他立即用自己的钱为上访人员买了返程票,又拿出五十元钱做为路途上的零用。像这样的事情在十五年的公安信访工作中,侯宝山不知做了有多少。

    然而,最让他为难的不是他对前来上访的老百姓付出了多少,而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的上访问题,他不得不面对来自公安内部的种种压力。众所周知,公安信访案件大部分是因为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引发的。要想真正为前来上访的老百姓解决问题,就需要纠偏纠错,就必须面对公安机关自己的同行们的抵触和不理解。因此,公安信访工作便理所当然地成了出力不讨好的事情。侯宝山所面对的难题可想而知。

    2000年5月,河北省清河县黄金庄农民李俊江来公安厅上访。他于1993年和内蒙古自治区某县一家公司合伙开办梳绒厂。1998年7月被该县公安局以侵占罪关押。1999年5月,该县公安局在他交纳了500元的保证金及两台梳绒机后,对其取保候审。2000年5月,在解除取保候审时,该县公安局在他并没有违反取保候审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没收了他的500元保证金和两台价值数万元的梳绒机。他觉得冤枉,要求返还被扣押的物品,因此前来公安厅上访。侯宝山在了解了全部事情经过后,及时向分管的公安厅领导汇报了此事,并积极建议纠正错案。在侯宝山的努力下,2000年12月22日,公安厅作出了《关于李俊江申诉案的处理意见》,认为上访人员反映情况属实,该县公安局没收和不予退还李俊江的保证金和梳绒机是错误的,要求立即予以纠正。但该县公安局却以种种借口不予执行。侯宝山奉命前往该县督办此案,面对着下级公安机关的抵触情绪和不理解,严格地依照《人民警察法》中关于"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的有关规定,要求该县公安局必须立即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命令,本着有错必纠和对法律负责的精神,坚决纠正执法中的错误行为,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最终纠正了这起错案。可是,其中的甘苦和委屈侯宝山心里知道。他说:在老百姓眼里我们代表着党,代表着政府。案件虽然不大,但关系到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特别是我们执法机关,有错必纠并不能损害我们在老百姓当中的威信,反而可以增进警民之间的亲密关系。其实,老百姓对我们的要求不多,仅仅是公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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