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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奖字[2005]85号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信访处副处长侯宝山同志,自1990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警业,忘我工作,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他从警15年,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无怨无悔地战斗在信访工作岗位上,被誉为公安信访战线的"老黄牛"。他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着想,想方设法帮助上访群众解决困难,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15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9000余人次,解决疑难案件2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他淡泊名利,甘于清贫,舍家忘我,任劳任怨,全身心扑在工作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展现出高尚的人生追求和崇高的精神境界。因长期超负荷工作,他积劳成疾,身患多种严重疾病,但一直带病坚持工作,2005年3月4日,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多次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先进信访工作者"、"先进个人"。根据侯宝山同志的突出事迹和生前一贯表现,特追授侯宝山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并发给人民币3000元。
此令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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