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2007专题 >> 315 >> 质检通报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对PVC食品保鲜膜专项检查结果

www.nmg.xinhuanet.com   2006-03-14 12:10    
字体 [   ]  [ 打印 ]  [ 发表评论 ] [ 关闭

    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进口和国产食品保鲜膜的专项检查结果。

    食品保鲜膜按材质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等种类。PE和PVDC是安全的。PVC被广泛用于食品、蔬菜外包装,它对人体的潜在危害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产品中氯乙烯单体残留量(氯乙烯对人体的安全限量标准为小于1mg/kg),二是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的种类及含量。现行国际标准和我国国家标准都允许限量使用己二酸二辛酯(即DOA)作为增塑剂(不超过35%)。

    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说,质检总局此次共对44种PVC食品保鲜膜进行了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所检样品的氯乙烯单体含量均小于1毫克/千克,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以及1991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公布的要求。PE、PVDC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是安全的,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

    抽查同时发现,一些主要用于外包装的PVC保鲜膜含有不被国家相关标准允许使用的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DEHA)增塑剂,含有DEHA的保鲜膜遇上油脂或高温时(超过100摄氏度),增塑剂容易释放出来,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对健康带来影响。

    质检总局同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选购PE食品保鲜膜或标识“不含DEHA”的PVC食品保鲜膜。同时,使用不含有DEHA的PVC食品保鲜膜不宜直接用于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也不宜直接用微波炉加热。

来源:新华网   
(编辑:)
  
新 闻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