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04年到2006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指导农村农业工作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是中共中央为指导农业、农村工作连续三年发出的第三个一号文件。由此可见,我们的党和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特别重视。
由于长期发展的不平衡,我们必须客观地承认现在的城乡差距还在继续扩大。这些差距最突出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去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是3255元,而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493元,绝对值差距达到了7283元钱,相对差距是3.22:1;而且这个差距和改革之初相比是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二是农民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用品,比如教育、卫生、文化等等的差距,和城市相比甚至超过了在收入方面的差距。这对于整个民族的伟大复兴,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非常不利的因素。
城乡差距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所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这里关键是落实好党的农村政策,深化农村改革。要长期稳定和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要在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把中央近年来出台的扶持“三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策对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效力。
现在,各级政府逐渐具备了对农村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更多财力方面支持的能力。党和政府的所有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建立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尤其要在“多予”上下功夫。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特别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自身的参与是根本,在这个基础上要形成一个调动农民积极性,让他们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激励机制,从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更快发展。 (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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