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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与国资委有关领导共同研究探讨了在国有企业搞好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国企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国资委将加入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单位,共同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并确定在包钢建立全区国企警示教育基地,举行挂牌仪式。
2月28日,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负责人应邀,参加了国资委在鄂尔多斯市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并就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五条意见:1、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预防国企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形成预防网络。2、完善教育机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3、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把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落到实处。4、突出重点,增强国企预防工作的针对性。5、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国企预防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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