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筑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体系
《纲要》(草案)有针对性地规划了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纲要》(草案)围绕生态绿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噪声监督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置等五个领域,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在继续实施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黄河上中游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等国家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工程的同时,因地制宜地抓好我市的生态项目建设;要加快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强化对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噪音污染的综合整治,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二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纲要》(草案)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提出要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土地、水源、矿产等重要资源,综合运用法规、规划、价格等多种手段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集约利用。
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纲要》(草案)提出,要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编制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以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循环经济园区。
(六)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再造首府发展新优势
《纲要》(草案)把体制创新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放在重要位置,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改革开放。
在体制创新方面,《纲要》(草案)明确了我市“十一五”时期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一是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建设高效简约、规范廉洁、开明务实的服务型政府。二是优化完善市场制度环境,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加快“信用呼和浩特”建设;降低行政成本和商务成本,吸引外来投资。三是深化企业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搞好农村综合改革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投融资体制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各项改革。四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鼓励增加民间投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在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方面,《纲要》(草案)提出,要坚持外向带动,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以吸纳国内外资本、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创新招商方式,努力形成储备一批、洽谈一批、跟踪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运行机制。由重招商转变为招商与安商并重,加强招商引资后期服务工作,创造企业稳定经营和扩张的条件。
(七)发展社会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首府
《纲要》(草案)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提出要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首府。一是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科技方面,要围绕构建创新型社会的目标,坚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教育方面,要切实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有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构建科学合理的教育体系,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进步。人才方面,要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抓紧培养高技能的产业工人和农村实用人才,从整体上提升我市人才队伍的素质和竞争力。二是要努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关系,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努力实现充分就业。三是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纲要》(草案)提出要建立“五大机制”,即多层次的社会保险机制、有效的资金筹措与支出机制、政府和社会联动的困难群体扶助机制、老龄化的社会配套保障机制、有效的住房保障机制,加快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与财力状况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要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五是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系统和应急机制。六是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
《纲要》(草案)的最后一部分,从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制定政策、规范程序等几个方面提出了确保完成“十一五”发展目标的保障措施。
各位代表,我们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制定好《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责任。我们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审议,我们的《纲要》将会更加完善,它将指导我市继续更快更好地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