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全面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
继续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合理调整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加强学校规划建设,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要认真实施优质高中、教师队伍、寄宿制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四项工程”。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各旗县区要着力办好一所重点职业学校。支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争取到“十一五”期末建成本科院校。优先发展民族教育,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和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民办教育。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确立企业在科技投入、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首府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聚集的优势,重点推进“一城、二区、三大平台、四大基地”建设。努力构建创新型社会。
协调发展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各项事业。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扶持力度,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大市。办好第七届昭君文化节和第五届国际民间艺术节。加强昭君博物院、盛乐博物馆、中国乳业博物馆等八个特色博物馆建设。加强城市雕塑建设。做好城市形象设计和宣传工作。发展壮大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事业,抓好新闻大厦建设,提高节目制作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媒体功能作用。继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做好传染病和重大疾病的防控工作。完成“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建设任务,抓好市医院迁建工作。努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全民体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发展体育产业。组织参加好全区运动会和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争创佳绩。提高国防动员能力,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全面落实我市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重视和维护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继续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外事、档案、气象、人防、地震、消防、文物保护、关心下一代、红十字会等工作。
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道德规范,使全市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以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人文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依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健全规则,强化责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依法办案,支持法、检两院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爱国人士的联系,虚心听取各族各界人士的合理化建议。重视和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扎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强《宪法》等法律的普及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