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华最后强调,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具有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我市政协的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与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提案的整体质量还需要提高,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有的提案选题不够精,调研不够细,所提建议缺乏可行性;有的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答复过于简单,有的拖延时间较长,有的提案协办单位主动意识不强,等等。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照“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努力把提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常委会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全体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努力探索提案工作新的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使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协调配合,把提案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二)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把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在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上,定位在服从服务于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全体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及各专门委员会,要站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选题要注重选择当前一个时期市委、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当中的重要问题,选择那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苗头性问题,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三)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提案工作整体水平。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常委会要继续坚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标准和“选题要精、建议要合理、文字要严谨”的要求,推动提案质量的提高。积极引导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多提高质量的提案。要加大提案的审查力度,严格立案标准,严把质量关。要通过重点提案的确定、优秀提案的评比表彰等工作,发挥导向、示范作用。要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和协作,使提案办理工作更加富有成效。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要树立大局观念和创新意识,注意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活老办法,探索新形式,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提案自身质量和办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进程。政协提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严密规范的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把提案工作队伍建设成一支思想正派、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队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需要。要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提案工作办公自动化水平,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更好地发挥提案的作用。
(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提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不仅需要政协领导的重视和提案工作部门的努力,还需要党政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密切同党政部门和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协作,主动为党政职能部门办理提案搞好服务,主动同承办单位协调沟通,使提案办理过程成为政协组织、政协委员、承办单位之间互助互动的过程,共同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位委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依靠全体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及提案承办单位,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使政协提案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