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内蒙古日报 [日期]=20041128 [版次]=5
近年来,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大气污染,各城镇对热源单位采取“撤小并大”,推行集中供热方式,这种做法既节能又环保。但由此引发了供暖二次入网的问题。
11月18日,记者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阳光小区看到,采暖期已过一月有余,213户居民仍在挨冻。穿着厚厚棉衣棉裤的小区居民康大妈,想知道何时才能给通暖。苟大爷则担心天气变冷,会被冻出个三长两短。
据悉,该小区至今都没有供暖的原因是还没有缴二次入网费。据小区居民介绍,原给小区供热的单位是呼和浩特第三十六中学。小区建设前,开发商新三元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三十六中签过合同,三十六中提供场地,开发商扩建锅炉房,集中由三十六中锅炉房送暖。今年6月,赛罕区环保局拆除了三十六中锅炉房,改由三期供热。在拆除锅炉房之前,一直是由三十六中供热,小区的供暖是经过开发商增过容的,现在拆了锅炉房,断了居民的热源,让居民再次缴费是不合理的。
三期供暖公司强调,凡是近年入网的单位(小区)一律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呼政发〖2002〗89号文件,新入网的按50元每平米,“拆旧并新”的按25元每平米缴纳入网费,办理入网费方可供暖。三期供暖公司认为,阳光小区的入网协议应由新三元房地产开发公司全权代理,并承担入网费用(因房地产售楼款中已包含了各种配套费用),任何费用及手续均与居民无关。目前该小区还没有入网,没有形成供暖关系怎么能给供暖呢?
新三元房地产开发商的理由是,拆除三十六中供暖锅炉房前,开发商为此出过资,增过容,再让出钱不合理。另外,开发商已把房子卖完,业主不是开发商。而且呼政发〖2002〗89号文件指的是呼伦路以东,阳光小区在呼伦路以西,不在所指范围,收取入网费没有依据,开发商不会去办理手续。三期供暖公司则认为可以参照89号文件,因为那时三期供暖公司还没有成立,适用于其他供暖公司的文件对三期同样适用。
面对各方的理由,受冻的居民们十分困惑:这些入网费究竟应由谁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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