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g.xinhuanet.com
首页 >> 专题 >> 2005专题 >> 敕勒川博采 >> 第四天
 欢迎访问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内蒙古最大新闻网  新闻最多、消息最快、信息最灵  新闻更新量大、互动辐射面广
敕勒川博采之四十:乌兰夫故居成为红色旅游景点
( 2005-07-09 17:10:52)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电(记者丁铭、赵海军)随着塞外盎然春色的到来,一条喜讯飞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夫故居和纪念馆被列入全国红色旅游发展纲要。闻听此讯,我们驱车来到了向往已久的乌兰夫同志故乡--大青山脚下的土默特左旗。

    旗里也已获知这一消息。旗委宣传部长云枝梅告诉我们:“乌
兰夫纪念馆在旗委所在地察素旗镇,乌兰夫故居在他的出生地塔布赛乡塔布赛村。目前,全旗围绕着这两个景区,正在规划全旗红色旅游建设方案《草原圣火,红色摇篮》。”

    在云部长的陪同下,我们先是参观了乌兰夫纪念馆。这个馆的前身是旗展览馆,去年底才更名为乌兰夫纪念馆。馆长兰勇介绍,这个馆是1987年建成投入使用的,总占地面积1582平方米,现有两个大展厅和一个小展厅。开馆以来,曾于1991年成功地举办了《乌兰夫同志光辉的一生》展览,1996年被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但是,由于近年来缺乏修缮,馆内设施严重老化,目前正在重新整修。

    从乌兰夫纪念馆出来,我们又驱车30公里,来到坐落在塔布赛村的乌兰夫故居。这是一所典型的土默特民居大院,占地19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0平方米,建筑有生活住房、书房、碾磨房、粮仓和牛马厩等。院中央安放着乌兰夫同志半身铜像,周围种植着草坪和鲜花。

    据乌兰夫的老乡亲、看馆人赵润年讲:“这个故居是1991年重新修缮并彻底恢复原貌的。原居所的大部分房屋1939年被日寇烧毁,仅留正房3间。”修复后的故居有正房10间,东西南房26间。正房除生活用房外,还布置了乌兰夫故居文物图片展,展出的珍贵文物和照片生动地记录了他坚定地追求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光辉历程。

    我们通过这些珍贵文物和照片了解到,乌兰夫的祖上是逐水草而居的蒙古族牧民。明末清初,土默川平原草肥水美,战争平息,宜于定居放牧。于是,乌兰夫祖上一家便定居在这里,靠辛勤的牧业劳动一代一代地积攒家业,过着比较宽裕的生活。

    1906年12月23日,乌兰夫就诞生在这里,幼名庆春,学名云泽。整个幼年和少年时代,乌兰夫同祖父母、伯父母、堂兄、父母及姐姐居住在一起,全家人以半牧半农为生。少年时期,他在伯父的启蒙下,开始读书识字,接受进步思想,走上革命道路。

    1923年,乌兰夫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内蒙古早期的共产党员之一。投身革命后的乌兰夫,大部分时期均以家乡土默川为基地,以故居为掩护,宣传马列主义真理,发动土默特革命运动。

    抗日战争暴发后,乌兰夫组建了第一支蒙古族抗日武装,长期在土默川从事抗日游击战争。抗战胜利后,他面对一些官僚政客和王公贵族掀起的“内外蒙合并”“内蒙古独立”“高度自治”等旗号,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政府,并担任自治政府主席。

    解放战争时期,乌兰夫同志又正确解决了宗教自由问题,推行了人畜两旺,发展生产,兴办学校,促进了内蒙古各族人民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担任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政府主席直至国家副主席等职务,为加强国防和政权建设、搞好民族工作、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乌兰夫是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优秀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各民族的团结进步贡献出毕生心血的一生。

    赵润年说:“乌兰夫故居再现了他生活、学习和战斗的环境,每年大约有上万人怀着崇敬心情从四面八方前来参观。为了不给乌老‘抹黑’,我每天都要把故居打扫干净。现在,这个故居又被列为全国红色旅游景区,来参观的人会更多,我会更加用心地看好这里的一草一木。”(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请 注 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版 权 与 免 责 声 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内蒙古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内蒙古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内蒙古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维权声明 |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