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两年,内蒙古进一步解决关系农牧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农牧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在十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这十方面的成效是:一、农牧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工资水平逐步提高。二、农牧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拓展,劳动执法监察得到加强。三、农牧民工外出务工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实行。全区县以上114个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2722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全部对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和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开放。四、多渠道开展农牧民工职业培训,农牧民工技能素质不断提高。五、农牧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条件逐步改善,安全培训广泛开展。六、农牧民工参加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人数快速增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七、农牧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制度逐步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和教育状况得到改善。八、农牧民工落户制度和居住环境逐步改善。九、抓好“劳务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十、加强了统计信息制度建设,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文/冬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