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月14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内蒙古各地从2008年1月起开展污染源档案建立工作,逐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分布和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为减排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性依据。
据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局长苏青介绍,2008年1-7月,内蒙古全面进入污染源普查阶段,对所有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建立污染源档案,并进行审核验收。内蒙古各盟市现已抓紧制定《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普查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经费预算,确保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确保按时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
苏青说,2008年3月份以前,内蒙古各盟市要按国家要求上报重点污染源监测结果,对没有完成重点污染源监测的地区,需抓紧进行补测,尽快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完善环境统计制度,提高环境监测、监管能力。2008年,内蒙古将搞好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开发和应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