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素有“歌海舞乡”的美誉,它拥有在全国乃至世界上享有盛名的、富有浓厚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近几年,我区通过实施艺术精品战略,创作了400多台剧(节)目,在国内外获奖达100多项。其中大型蒙古剧《满都海斯琴》荣获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提名剧目和第五届中国艺术节大奖;大型民族歌舞乐《天堂草原》在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获大奖;原创大型蒙古族曲艺音诗《草原传奇》在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中获得唯一的特等奖;歌曲《天边》,电影《季风中的马》等7件作品获第十届“五个一工程奖”;一大批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获得“索龙嘎”奖和“萨日纳”奖。艺术源于群众,又服务于群众。全区艺术团体每年演出1﹒44万场,其中下基层演出6700多场。
群众是文化的创造者,文化建设始终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在全区各地,社区文化、广场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等社会文化活动蓬勃开展;特色化、品牌化、规模化的文化节庆活动脱颖而出,国际草原文化节、鹿城文化艺术节、昭君文化节等一系列富有民族特色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全面开花。被农牧民称为“没有围墙的课堂”的农村牧区电影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农牧区放映队发展到1600多支,年累计放映场次达16万场。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内蒙古博物馆、乌兰恰特、内蒙古体育场、内蒙古会展中心等,作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献礼项目已落成使用。目前,全区有群艺馆和文化馆115个,文化站1133个,70%的嘎查(村)建立了综合文化活动室,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四级群众文化网络。
文化交流工程让草原“拥抱”世界。2005年8月,著名马头琴大师齐·宝力高率“野马”马头琴乐团走进维也纳金色大厅举办了专场音乐会,向来自世界66个国家的1000多人展示了马头琴独特的艺术魅力;2006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和美国亚洲协会艺术博物馆在美国联合举办了“流金岁月———中国辽代文物精华展”。仅2006年,我区进行对外文化交流18起、104人(次),赴美国、德国、芬兰等15个国家进行访问、演出和展览。对港澳台交流项目5起、91人(次)。同时邀请日本、挪威、蒙古国和香港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演出、访问团来我区进行了文化交流活动。
全区各地从实际出发,在文化旅游业、文艺演出业、文化娱乐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文博会展业等重点文化产业进行体制创新、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2006年9月,自治区发行集团的正式成立,标志着自治区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进入新的阶段。2007年8月在我区举办的第三届中国西部(呼和浩特)文化产业博览会上,共有52个项目实现有效对接,签约总金额达119.06亿元。(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