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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正负论”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4-2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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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习惯将新闻媒体对一地或一单位部门存在问题而进行的正常舆论监督称作负面报道,甚至把对自然灾害的报道也纳入负面报道的范畴,其实这是混淆了负面报道与负面效果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负面的对等概念是正面。对于媒体来讲,弘扬新风正气、宣传各地区单位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情况、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影响人是其职责所在、理应全力为之。与此同时,对社会上存在的影响地区改革发展大局、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对百姓利益造成损害的人和事进行正常的舆论监督,也是新闻媒体工作职责的一部分,其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营造改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和谐氛围;是为了转变政风行风,使行政资源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于民计民生;是为了使更多的窗口服务单位履行好服务职责、方便群众办事,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如果非要将批评、监督性的新闻称作“负面报道”,那么“负面报道”作用发挥得当,也会起到正面的效果。如山西“黑砖窑”雇佣、拘禁、残害童工事件、一些非法医院敲诈、误诊患者、不洁食品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教育乱收费、贪污腐败案件的被曝光等等,正是媒体的责任力量,起到了还原事实真相,正本清源,促进完善改进工作,创设风清气正良好工作、生活环境的作用。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以锦撰文指出:“其实,任何报道由于处理不当,都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包括我们习惯说的‘正面报道’。宣传一个很好的典型,如果不实事求是,而是任意拔高,就会给人虚假感觉,导致‘负面效果’。”

    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应该是善意的,而不是猎奇和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撰写出优秀和有影响力的新闻作品是每一个新闻从业人员的渴望,魏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穆青的《优秀县委书记焦裕禄》、《中国青年报》记者集体采写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等正面报道的新闻名篇,以客观真实的事实讲述、深沉博大的感情蕴藉,闳中肆外、感人至深,真正成为影响了一个时代的经典名作,起到了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功用。而极个别新闻从业人员为追求“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轰动效应,竟制造虚假“负面报道”,失去了新闻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如去年北京电视台一记者炮制的“纸箱做包子馅”假新闻事件,就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偏离了客观真实的新闻准则坐标,失去了对高尚精神的认同热爱,“正”的也会变为“负”的;一切以改进完善工作、维护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落在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到伤害为出发点,“负”的就会起到“正”的效果,这是辩证法。舆论监督的“正负论”还真值得我们认真思索一下。(微言)

来源:包头日报  
(编辑: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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