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0日上午,深圳女售票员戴旭萍因要求反扒大队巡防员蒋军买车票,被蒋军铐在公交车后门旁立柱上2个小时。蒋军称当时正在执勤,将她锁起来只是证明自己是真的巡防员。(3月21日《南方都市报》)
要问证明自己的身份有多难?春晚上黄宏等演的小品《开锁》给了我们答案。那不仅仅是诙谐幽默,更让人觉得是一种嘲讽。不知道蒋军是否看了这个小品,但他证明身份的方式比黄宏砸锁拿证还来得更干脆——亮出手铐将售票员铐了起来。我们不由得感叹,这个证件也太牛了!却也让人唏嘘不已,它又暴露出了什么呢?
其一、执法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蒋军铐别人时知道防碍公务可以对当事人实施15天拘留。但是,他却不知道不合法的“拘留”就是非法拘禁,最后要被真正拘留的是自己。这一念之差,正是反映出其对他人权利的冷漠和法律意识淡薄。
其二、公职人员的市民规则意识缺乏。“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巡防员外出执勤时,一般为5人一组,并且有民警带队,蒋军单独一人外出,并非是执行公务。”既然不是执行公务,就应该自觉遵守普通市民的行为规则,不应借助手中的职权之便揩油。记得德国前总理施罗德在周末时开着自家破旧的汽车外出,周边却跟着开着豪华汽车的保安。施罗德不动用公家汽车,正是其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对日常行为规则的遵守,值得我们公职人员好好学习。
其三、对执法人员准入制度把关不严。蒋军的不当行为,说明反扒大队在聘请巡防员时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把关不严,缺乏相应的岗前教育。如果有相应的教育培训,这种不当行为或许可以避免。笔者认为,事后问责固然重要,但前期打预防针更为关键。
用给人上手铐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实在是太可怕了。最后笔者想奉劝一句,滥用权力,最后只会被权力所害!要证明自己的身份,不是靠对普通民众强硬无礼,而是要看其在具体工作中是否表现出应有的价值。 (王玉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