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下,正是各类企业用工的高峰期,但笔者最近走访了几家企业,见到的经营者大都是叫苦连天,抱怨工人难找。有的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他们怕增加负担,就裁了一部分人,以为不愁找个干活的,谁知春节过后,却很难找到,给出优厚的工资待遇,也无人答应上班。一些大企业如此,一些饭店更是尝到了逃避劳动合同法而自酿的苦酒,招不到服务员,搞得经营很被动。
经营者对劳动用工的短期行为,不给职工交保险,不善待员工,必将造成职工就业不稳、权益受损,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并且要给员工缴纳“五险”,这是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但许多企业以为了增强职工的危机感为名,只与职工签订短期合同,而且多数是一年一签,有的甚至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交“五险”更是无从谈起。在一些非公企业,这种现象尤为突出。很长时间以来,廉价劳动力是企业经营者和政府部门的口头禅,并且被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条件。在人们的印象中,农民中蕴藏着丰富的、甚至是不可枯竭的廉价劳动力资源,但是,人们特别是企业的当家者似乎忘了一条:再廉价的劳动力,除了工作之外,还有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求。于是,在忍受长期的低工资后,农民工“觉醒”了:现在农村种地不缴税,孩子上学不交费,一些农民宁可少挣点,也不愿到城里的企业去挣那几个辛苦钱。于是各地企业出现了“用工荒”。这是那些不愿承担社会责任,侵害职工利益,逃避劳动法的企业给自身结的恶果。
老实说,新劳动合同法就是要企业主动地多承担社会责任。杜甫《秋野》诗曰:“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它揭示了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企业也是如此。“生态环境”不好,如何容人留人?要员工“爱企如家”就要营造“企业即家”的良好环境,处处给员工以温暖和呵护,用待遇吸引人,这样,企业才能形成凝聚力、向心力。“锅热才能烤饼”,既要员工拼命干活,又不给加薪和解除后顾之忧,又无保障,谁还给你干活?廉价劳动力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聪明的领导和企业家,要承担社会责任,要构建和谐环境,要让员工发挥最大潜能,就应该营造“水深”和“林茂”的环境,让员工在企业的深水里极乐,在茂林里知归。
市场已给我们上了一课,企业要想活得更久些,就要让员工活得更好一些。(刘生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