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前两个月,内蒙古居民消费价格呈逐月上涨趋势,1月份同比上涨7.8%,2月份同比涨幅达到8.7%,与当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持平。
从前两个月情况看,食品价格领涨的格局未有实质性改变。在八项商品和服务大类中,食品上涨24.4%,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影响程度达90.2%;居住价格上涨4.8%,烟酒及用品价格上涨2.2%,这三项价格上涨幅度相对较大。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略有上涨,其中,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的上涨幅度达到1.5%,出现了涨价范围蔓延的苗头。而衣着、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2%、1.3%。
与去年猪肉价格异军突起,率先引领食品价格上涨的格局略有不同,今年以来,干豆及豆制品、食用油脂、蔬菜、液体乳及乳制品前两个月价格分别上涨24.6%、45.3%、26.7%、15.4%,成为领涨价格的主要动力。猪肉价格1月份出现短期快速上升,环比涨幅一度达到4.2%,但进入2月后价格上涨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仅比上月上涨0.7%。牛肉价格前两个月累计同比涨幅达到62.4%,处于高位运行。羊肉价格平稳上涨,涨幅趋缓。水产品价格明显上升,累计涨幅达到13.9%。鲜蛋价格趋向稳定。
由于去年后两个月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涨幅达到1.9%和1.8%,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和0.8个百分点,对今年形成4.5个百分点的强烈翘尾影响,今年内蒙古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处于高位运行。(文/潘佳 浩毕斯 郭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