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年曾离家几日,回来一看:卧室的窗纱几乎被花炮炸成了筛子眼。与朋友聚会谈及此事,不料引来了一大堆的无奈:有的说轿车车体被鞭炮炸出了小坑,有的说窗玻璃被炸裂......不知为什么,如今呼和浩特市民极端喜欢放鞭炮。不论传统节日、非传统节日,还是婚礼庆典、开工竣工剪彩都要燃放鞭炮,甚至舶来的情人节、圣诞节、平安夜,也要燃放鞭炮。特别是春节期间,从大年三十到元宵佳节鞭炮声几乎没断,放鞭炮似乎成了逢年过节最重要的内容。
鞭炮的前身是爆竹,随着火药的发明,鞭炮取代了爆竹,人们过年燃爆竹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过去人们燃放爆竹主要是除夕之夜“驱鬼”和正月初一“迎神”。古代流传着一种说法:每年农历除夕的晚上会出现一种叫“年”的猛兽,为了吓退“年”,人们便在家门口燃竹节发出声响,驱赶“年”兽。过去人们认为灶神在正月初一返回人间,便燃起爆竹迎接灶神归来。
现代人多数是无神论者,放鞭炮的意义不再是“驱鬼”、“迎神”,大多是图个喜庆吉利,出发点无可厚非。但逢节必放鞭炮大可不必,不仅浪费钱财、污染环境,而且不合习俗、造成过节方式趋同,丧失了元宵观灯、中秋赏月、端午赛龙舟......这些传统佳节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因子。特别是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地滥放鞭炮,影响人们正常的休息、炸坏居民的门窗、车辆,这种行为缺乏基本的社会公德、有碍邻里和谐、有损城市文明。
20世纪末,呼和浩特市政府曾下过禁放鞭炮令,但没有很好地得到贯彻执行。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民放鞭炮之风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为尊重人们的传统习惯、延续传统文化,建议管理部门规定放鞭炮的节日、时段和地点,鞭炮不宜滥放。(谭玉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