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内蒙古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已经出台,内蒙古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有8大变化。
一、网上报名时间提前一个月。
今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仍然实施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18日。报名时间较去年提前一个月,主要是由于内蒙古将于4月下旬举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考试”。为便于考生报名及其他考务工作安排,高考报名提前一个月进行。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特别提醒,2008年内蒙古各类考生(包括单独招生、保送生、免试生等)都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二、考生报考条件中户籍和学籍的时间限定由一年变为两年。
为了限制“高考移民”,今年内蒙古把普通高校报考条件中户籍和学籍的时间限定由一年改为两年,即:父母户口不在我区,截至2008年4月1日前,本人户口迁入内蒙古并在我区实际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未满两年者不得报考。
三、“民族汉考三级”代替“汉语文”,相关科目记分比例由7∶3调整为5∶5。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2008年内蒙古首次实施“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三级考试”,该项考试将于4月26日进行。蒙语授课、朝语授课、“三语”实验班考生考试科目中的“汉语文”一律用“民族汉考三级”代替。
同时,蒙语授课、朝语授课、“三语”实验班考生及加试蒙古语文乙卷考生相关科目记分比例也有所调整。蒙语授课、朝语授课考生民族汉考三级和外语的记分比例由去年的“7∶3”调整为“5∶5”,“三语”实验班考生民族汉考三级和蒙乙的记分比例由去年的“7∶3”调整为“5∶5”,加试蒙乙的考生蒙乙和外语的记分比例由去年的“7∶3”调整为“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