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派出联合督查组于10月9日至10月18日对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四部委《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的情况进行督查。 根据联合督查组的要求,现将督查组在内蒙古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布于众。 中央督查 组举报电话:0471——4951850、0471——6945283、0471——6291142;举报信箱:呼和浩特市新华广场北侧、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博物馆(街心公园东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