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和相关民俗要求,不得出现违背中国法律和民族文化的图形和文字内容;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抄袭、盗用他人作品的视为无效,作品将不予评奖,并在相关媒体公布,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后果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3.应征作者必须同时提交《内蒙古大厦标志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内蒙古大厦标志设计稿》。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作品,不予参评;
4.应征作者应准确填写《报名表》,并亲笔署名;如应征作者为机构的,应由该机构法定代表人署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5.应征作品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二)总体设计要求
1.体现内蒙古民族特点和地域特色,突出简约、现代的设计风格,实现美感与实用的有机结合;
2.符合内蒙古大厦的行业属性和功能定位;
3.附件为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同志题写的标准字,标志设计应考虑与标准字的统一、协调。
(三)具体设计要求
1.设计稿应同时提供标志图形和设计说明两份材料;
2.标志图形应分别提供彩色稿和黑白稿,最长边尺寸不得超过120mm,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纸上,其表现形式应适用于后续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设计说明应详尽阐述设计理念、思路和含义,文字应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纸上,并确保表述完整、逻辑严密、字迹清晰;
4.在提交纸制设计稿的同时,必须同时提交CDR、AI格式或EPS格式的电子文件光盘,色彩模式为CMYK,并注明各部分颜色的色值(手绘作品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