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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改委:控制调价连锁反应 保障成品油供应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6-2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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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调价连锁反应切实保障成品油供应——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调整成品油价格答记者问

    6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提高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就此,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这次调整成品油价格的背景?

    答:去年11月份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国际市场油价继续攀升,特别是今年2月份以来涨速加快,2月19日、5月6日和5月21日先后突破每桶100美元、120美元和130美元,6月6日冲高至每桶138.54美元。我国原油消费近一半靠进口,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的矛盾日益突出。炼油企业生产亏损加剧,造成了部分炼油厂特别是地方炼油厂停产和半停产,影响成品油市场供应。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以及自治区部分地区再度出现排队加油、停供限供的现象。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是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增加成品油供给、保障市场供应的需要;是促进石油资源节约、缓解供求矛盾的需要。

    问: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综合考虑国际市场油价上涨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这次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调整。汽油(90号II)和柴油(0号)的我区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955元和5490元调整为6955元和6490元;上浮8%后的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7511元和7009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8元和0.92元。

    成品油调价方案于6月20日零时起执行。

    问:国家如何控制成品油调价的连锁反应?

    答:为控制调价连锁反应,这次成品油调价后,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客运)、出租车、液化气、天然气价格均不得提高。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采取增加财政补贴、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解决。公路客运价格允许适当疏导,但必须从严控制。同时各地要继续加大减免政府规费、减轻经营者不合理负担的工作力度。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价格,各地要加强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对整车运输的蔬菜、生猪等鲜活农产品过路过桥费一律予以免除。各地要切实做好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努力稳定价格总水平。

    问:成品油价格调整后,请问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缓解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

    答:为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国家财政加大补贴力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对种粮农民增加的支出,今年年初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已作安排,在此基础上,中央财政每亩再增加5元补贴。中央财政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水路客运)给予补贴,对出租车行业给予补贴。对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困难的,综合考虑居民生活费用的提高,采取提高城乡低保补贴等措施给予补偿,从2008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2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0元,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上半年补助资金已下拨盟市。

    问: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供应?

    答:一是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要切实承担起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努力提高原油加工量,增加成品油产量;二是严格控制成品油出口,组织好成品油进口,增加国内市场供应;三是加大委托地方炼油厂加工原油的力度,利用地方炼油厂生产能力,增加成品油产量;四是加强运输协调和资源衔接,保证成品油的均衡供应,做到不限供、不断档脱销;五是加强需求侧管理,节约用油,合理用油。

    问:自治区如何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

    答:在调整成品油价格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政策,以及囤积居奇、造谣惑众、合谋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自治区发改委和盟市、旗县物价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及时研究解决成品油市场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成品油市场的稳定。要加强市场价格的巡查,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努力稳定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文/庞俊峰 石向军)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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