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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www.nmg.xinhuanet.com   2006-11-27 10:01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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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于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全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从区情出发,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调整优化全区建筑业产业结构,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质量安全,推进科技进步,提升产业素质,促进全区建筑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7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加快全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形成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提升行业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大力发展劳动分包企业;加强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组织领导,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条件和环境。

    针对目前全区有近千家建筑企业、50万余从业人员,接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40余万人就业。2005年全区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95亿元的实际,《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建筑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计划,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研究制定扶持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科学规划和指导建筑业发展。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本地区建筑业加快改革与发展工作,定点联系本地区重点建筑业企业,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完)

(编辑: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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