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日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接连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十五次全委会精神。
会议要求,全区检察干部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四个统一”的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全区检察机关在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加强和改进五项工作,即: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构建和谐内蒙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提高检察机关通过执法保障和谐的水平;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促进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在下大力抓好执法办案工作的同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检察工作中的指导地位,用正确的思想和执法理念武装干警;深入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采取学习研讨、析案明理、警示教育、向先进人物学习等多种形式推动教育活动不断深入。(文/沈静芳 王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