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自治区副主席郭子明出席大会并讲话。 自治区减灾委员会为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并制定减灾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实施规划,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工作。减灾委员会实行全体委员会议制度,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日常工作由自治区民政厅承担。(文/蔡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