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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宽严相济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7-22 11:04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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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临河地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的现状,临河区检察院把办案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一是深挖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使工作具有针对性。在审查案件时,一般都到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以及村委会、居委会,了解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状况、兴趣、爱好、一贯表现、个性特征、交友范围等情况,使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二是严把审查起诉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中,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基本做到两个不诉,即可诉可不诉的一般不诉;确属初犯、从犯、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未遂、被迫参与犯罪的、有自首或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不诉。凡是有帮教条件的以不诉处理,给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以重新做人的机会。

    三是寓教于审。该院公诉部门干警在办案中,既认真核查犯罪事实,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其坦诚相谈,做到耐心、细心和诚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办案人员产生一种信赖感,然后进行法制宣传和人生观、价值观、思想道德教育。

    四是寓教于诉。近年来,该院在加强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的同时,着重抓了三个环节:发表公诉词做到用词适度,不用刺激性语言;法庭辩论中做到方法与效果的统一;在被告人陈述完以后,找准“感化点”,发表教育词。在庭审辩论结束后,增设“教育程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道德、法制教育。

    五是立足于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帮教措施。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配合:与看守所配合,改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环境,防止羁押期间染上恶习,严格监督诉讼机关的办案时限,做到及时催办,严防超期羁押,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配合,共同制定帮教考察工作计划;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长配合;与社会配合,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所在学校、单位,以及居委会、村委会配合,建立帮教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教措施,建立定期联系考查制度。两年来,该院所帮教者没有一个重新犯罪。(文/马挨平 刘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