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5日,就巴彦淖尔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情况,巴彦淖尔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听取市政府汇报,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
为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业发展水平,从6月底开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到部分旗县区实地查看,对我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座谈会上,副市长李文天代表市政府作情况汇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近年来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
会议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做好旅游规划工作,为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打好基础;进一步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城市的旅游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加大旅游招商引资、社会融资、政府投入的力度,加快旅游景区开发建设步伐;在做好旅游资源宣传的同时,加大景区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使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市领导格日乐甲木、李文天参加会议。(文/王薇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