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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场馆禁带、限带物品安全提示 1、禁带物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物品。安保人员发现禁带物品,将根据有关法律予以收缴,并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禁止持票人员带入竞赛场馆的物品包括: (1)、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仿真枪及弩、匕首等管制器具; (3)、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 (5)、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6)、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7)、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 2、限带物品是指虽然不违反法律,但违反往届奥运会惯例或可能影响场馆安全和秩序,不得带入场馆的物品。安保人员发现限带物品后将要求携带人把限带物品丢弃在容器中或自行处理。限制持票人员带入竞赛场馆的物品包括: (1)、易碎品与各类容器,例如玻璃瓶/杯、保温杯、冰盒、奶瓶等; (2)、自带的各类软硬包装饮料,特别是含酒精饮料;以及超过本人使用量的易投掷食品(如大量水果或鸡蛋等); (3)、带有政治、种族、宗教、商业和违反《奥林匹克宪章》、中国法律的横幅、标语以及其它用于宣传的物品; (4)、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小型摩托车、自行车、踏板车等; (5)、动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6)、乐器,包括演奏乐器、口哨、喇叭、鼓等; (7)、球棒、长棍、尖锐物、长柄伞、尖头伞及长度超过 50公分 的雨伞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8)、球、球拍、飞碟及类似物品; (9)、体积较大,不适宜带入坐席区的箱包、手提袋等; (10)、非奥运会参赛国家或地区的旗帜;展开面积超过 2米 X 1米 的旗帜;长度超过 1米 的旗杆; (11)、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像设备(家庭使用的、小型手持摄像设备除外)及用于照相机与摄像机的三角支架; (12)、分散参赛运动员、技术官员、教练员注意力,干扰奥运会电子信号、集群信号、影响赛事进行或妨碍他人观赛的未经授权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收音机、激光装置、扩音设备、对讲机、无线电设备; (13)、其它可能影响安全及违反《奥林匹克宪章》、中国法律或门票协议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注射器、药剂等。 二、场馆观赛安全提示 场馆禁止行为是指违反《奥林匹克宪章》、往届奥运会惯例和中国法律法规,扰乱赛事正常管理秩序、工作秩序、观赛秩序以及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禁止行为,场馆赛事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将依据《奥林匹克宪章》和中国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场馆禁止行为如下: 1、任何扰乱赛事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损毁场馆设施,攀爬护栏、踩踏座椅、投掷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衣物、纸张、旗帜、画像),聚集堵塞场馆入口、比赛专用路线,强行进入场馆,冲闯场馆安保封闭线等。 2、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 3、侮辱、激怒观众的任何行为和语言。 4、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5、携带禁止物品的行为。 6、采取侮辱、殴打等手段,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 7、违反《奥林匹克宪章》和中国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观赛过程中要注意做到: 1、要主动配合安保人员进行安检; 2、注意礼让老人、儿童、妇女等弱势群体; 3、应注意不要在出入口长时间停留,要排队顺序入场,以免发生拥堵; 4、比赛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不要盲目移动,要听从 工作人员的疏导,从就近的安全出口有序退场。退场时,注意照顾好老人、儿童和其他需要照顾的人群,不要做弯腰拣拾物品、蹲下系鞋带、逆人流方向行走等行为,以免受伤。 5、看管好个人财物,避免丢失或被盗。一旦发生失窃, 应及时向现场安保人员报案。 三、奥运期间交通出行安全提示 1、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 7月1日0时 至 9月20日24时 ,持有黄色环保标志及悬挂试验车号牌的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二) 7月20日0时 至 9月20日24时 ,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单双号限行范围为: 7月20日0时 至 8月27日24时 ,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8月28日0时 至 9月20日24时 ,五环路主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主路)、机场高速公路、八达岭高速公路主路(上清桥至西关环岛)、京承高速公路(来广营桥至白马南桥)。 (三)货运机动车,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 (四)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含六环路)行驶;0时至6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五)京B号牌摩托车全天禁止在四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四环路辅路)行驶。 (六) 7月20日0时 至 9月20日24时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的同时,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六环路)行驶。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前,须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属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还须提交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七) 7月20日0时 至 9月20日24时 ,运输土方或渣土的车辆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2、机动车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奥运期间各项交通管制措施,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闯信号灯,不乱停乱放,不占用专用车道和应急车道。要加强机动车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性能良好,做到"零故障、零抛锚",不开"带病车"上路。要主动礼让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车辆,注意避让行人,体现首都市民文明交通素质。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出行,要做到各行其道,通过路口不闯灯越线,不逆向行驶、不乱穿乱行,争做文明骑车走路的好市民。行人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要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不要进入高速公路、快速路、环路的主路通行,以免发生危险。 4、奥运期间,遇有警察例行检查或执法时,请主动出示驾驶证,积极配合。同时,路面交通流量下降,车速提高,请广大市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标志、标线、信号灯指示,确保出行安全。一旦遇到交通意外事件,请及时拨打" 122" 报警。 5、奥运场馆周边停车资源紧张,不为观赛群众提供自驾车停车场,请市民群众乘坐公交车前往观赛。 四、消防安全提示 1、做饭防火提示: (1)盖上锅盖,关闭气源,油火就可以熄灭; (2)将青菜覆盖在油锅上,油火就可以熄灭; (3)如果有干粉灭火器,也可以灭油火,切莫直击油面; (4)千万不要向油锅内倒水灭火,因为冷水遇到高温 的油后,油火会飞贱到各处。 2、使用电炉防火提示: (1)室内能产生可燃气体的,不准使用电炉; (2)在木台板上使用时,下面应该垫上隔热材料; (3)使用过程中遇到停电要及时拔掉插销,离开时一 定要断电。 3、机动车火灾提示: (1)当汽车着火时首先停车靠边; (2)然后使用车载灭火器; (3)最后在不能自救时候弃车,并报警及通知路边 行人与车辆。 4、家庭火灾应急提示: (1)初起火灾,如能集中全力扑救,常能将损失降至最低; (2)要早报警,报警愈早,损失愈小,要牢记火警电话119; (3)失火时要先救人再救火; (4)要沉着冷静,严守秩序,才能在火场中安全撤退; (5)睡梦时起火,不必惊慌,宜用膝、肘着地,匍匐前进。注意呼吸要小而浅; (6)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 (7)逃离前必须先把火房间的门关闭。 5、地铁内发生火灾自救提示 (1)乘客首先要及时报警,可以用手机拨打119,也可以按列车车厢内的紧急报警按钮再用车厢内的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火自救; (2)使用干粉灭火器先要拉出保险销,然后对准火源,将灭火器手柄压下,尽量将火扑灭在萌芽状态; (3)如果火势蔓延迅速,乘客无法灭火自救,应该有序地安全逃生。应将老、弱、妇、幼先行疏散到安全的车厢,关闭车厢门,防止火势蔓延以赢得逃生时间; (4)要听从车站工作人员和民警的统一指挥,延正确逃生方向进行疏散。 (5)将携带的衣物、毛巾沾湿,捂住口鼻,身体贴近地面,再有序的向处疏散; (6)一旦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请其他人协助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苗; (7)不要推挤前面的人,以免造成踩踏伤人事故; (8)如果被推倒,要蜷缩身体,侧躺在地上,双手抱头,尽量护住内脏,等待救援。 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扒安全提示 1、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准备些零钱,用于购买车票; 2、随身携带的照相机、摄像机挂在脖子上的同时要用手扶住,不要随手放在身边,以免被"顺手牵羊"; 3、人多拥挤时一定要保持良好的顺序,有序排队既是文明的体现也是防止财物被窃最有效的方法; 4、乘坐公交车时贵重物品要抱在胸前,一定要将所带物品清点清楚再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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