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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破获涉枪杀人案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7-07 17:46   来源:内蒙古公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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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6月23日20时许,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元宝山区五家镇乔家窝铺村发生一起恶性持枪杀人案,造成一死一伤,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携枪潜逃。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包力朝鲁局长、政委魏清军、副局长肖云哲、大队长崔立新、教导员赵德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110"指挥中心协调全局诸警联动,迅速赶赴现场待命。分局包力朝鲁局长、政委魏清军现场办公,表示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尽快破案,要求各侦查小组随时汇报侦查最新情况。同时,组织法医、技术员迅速进行现场勘查,侦查人员分组进行调查走访工作,迅速获取第一手信息。

    经初步调查得知:6月23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害人尹某某等人利用扑克玩两户发生口角,二人厮打在一起,被在场的人拉开,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返回家中,携带自制火药枪及菜刀将尹某某追至邻居家,开枪打至尹胸部,致尹当场死亡,并用菜刀将前来拉架的尹儿子砍伤,随后携枪、菜刀逃离现场。刑警大队立即将案情向市局指挥中心、刑警支队调度室作了详细汇报,市局立即协调友邻旗、县、区公安机关协查、堵截。

    2008年6月26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逃至宁城县大明镇郝家店村亲戚赵某某家,因赵已知道李犯罪情况,为防止其继续作案,伤及无辜,决定先稳住李,便对其热情招待。10时15分许,赵以出去买烟为名,趁机通过电话秘密向宁城警方反映情况。10时30分许,宁城刑警大队迅速组织30余名警力赶赴大明镇郝家店村,10时35分许,将正在赵家休息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17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押回元宝山区公安分局。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持枪打死同村村民尹某某,砍伤尹儿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