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5日,报案人李永红称:唐某将其出租车骗走。经查,2008年3月18日,李与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签订了一份买卖车协议,李某某一次付给唐某某29.3万元将车买下,随后唐某某又将卖给李的出租车租下,并签了一份租车协议,以每天130元租金将车租下开走,之后唐将车以8万8千元抵押给某典当行,得款后全部用于赌博输掉。2008年6月25日唐某某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