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6月12日19时许,在乌海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聚众伤害案件。受害人高某某因债务纠纷与他人发生殴斗,被多人打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海勃湾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排摸走访,专案组很快确定了李某某、刘某、王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专案组随即安排警力连夜开展抓捕工作。6月13日早,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刘某、王某磊在乌素图镇被抓获。根据李某等人的交待,专案组于当日在海勃湾区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张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待,2008年6月12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经济纠纷与高某某发生争执并引发殴斗。李为报复高,打电话给刘某、王某某、张某某、徐卫东等四人帮其出气。刘等人携带三根镐把赶到火车站,在李的指使下,对受害人高进行殴打,案发后五人逃离现场。
目前,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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