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4日11时30分,两名男子匆匆忙忙的走进五原县公安局天吉泰派出所,看到民警,其中年纪较轻的男子开口便说:"我叫李某,是二合永三社社员,我把我老婆失手杀死了,我是来自首的。"
接警的派出所副所长何海立即将案情向分管局领导张世军副政委做了汇报。张世军副政委带领刑侦技术人员赶赴二合永三社的同时,指令天吉泰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讯问工作,并调集辖区刑警三中队民警赶往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案发地了解案情。
12时45分,张世军副政委赶到案发现场,勘察工作随即展开。此时死者王某已经入殡。法医师打开棺木,对尸体进行了勘验。经尸检,王因腿部动脉破裂失血过多死亡。
民警在案发地周围调查走访得知:6月13日12时,同村村民高某找到李某,称自家丢失了220元,可能是李的妻子王某(智障残疾人)所为。李赶回家中责问妻子,王承认是自己偷拿了高家的钱,但只肯拿出20元还给高。李追问剩余的200元,王转身从住房东门向大门外跑出,李随手从橱柜上拿起一把单刃刀从正门追出,边追边吓唬王,在追至距离院门14米左右路上时,李将手中的单刃刀扔向王,刺中了王左大腿,鲜血顿时流了出来。李见妻子受伤,慌乱中边喊邻居拨打120急救电话边顺手从路边找到一条绳子帮王止血,因李不懂急救知识,没能将血止住,又因当时正在下雨,等120急救车赶到时已是14时左右,此时王某已因流血过多死亡。
王死后,李一家人慌了手脚,急匆匆的买来殡仪用品将王入殡,合计想与王父母"私了"。王父母赶到后,虽恨女婿李军将女儿杀死,但想到平日里女婿一直对女儿很照顾,此次杀死王完全是失手所为,也就同意私了此事。在商议私了事项时,李冷静了下来,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李军选择了自首这一正确道路。(文/韩朋霏 刘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