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1日通辽市科左后旗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甘旗卡镇居民白某报警:在甘旗卡镇光荣院西北约三华里远的坨坑内发现一具被掩埋的男尸。
接警后,局领导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侦技人员赶到现场,围绕现场开展侦破工作,同时向市局刑警支队汇报案情。
专案组民警将死者从埋尸的土坑内挖出,发现死者是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身份不明,死亡时间大约在5月31日凌晨左右。上午8时许,通辽市公安局副局长武忠富率刑警支队等部门的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侦查员经过深入调查走访,认定死者系科左后旗吉尔嘎朗镇达巴岱嘎查绰号叫 "三宝"的男子,经家属辨认尸体照片,确认死者"三宝"原名叫马某某于2008年5月29日离家去甘旗卡镇办事,至今未归。经缜密侦查,发现马在案发前与苏某某、齐某某一起喝过酒,案发后苏、齐去向不明。在市局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6月10日上午,专案组在甘旗卡镇通往金宝屯镇的班车上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苏、齐两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某、齐某某对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8年5月30日下午,犯罪嫌疑与受害人马某某在饭店喝酒时相识。当晚,三人在苏的表弟家喝完酒之后,苏、齐对马未请其喝酒产生强烈不满,对马实施多次殴打后,将马带至甘旗卡镇光荣院西北的坨坑内,将其身上的1400元钱抢走后产生杀人灭口之念,用裤带将马勒死,就地将尸体掩埋后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