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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州公安机关在"5.12"特大地震发生后,针对灾区的治安形势,不等不靠,立足现有条件,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灾区显要路段、人口密集区域、交通要道及各乡镇,迅速搭建简易房屋和帐篷,结合抗震救灾中心工作,不断改革勤务模式,提高公安机关在灾后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全力开展服务灾区人民群众工作。目前,灾区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各职能部门、辖区派出所对外正常工作已基本恢复,做到了抗震救灾与服务群众工作两不误。
汶川县公安局:"5.12"大地震发生后,汶川县公安局采取小范围旧房改造,租赁房屋、搭建帐篷等多种有效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了正常办公秩序。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各职能部门在机关院内搭建帐篷,转移部分办公用品,作为临时办公场所,接待群众,受理群众的报案和救助。根据汶川县抗震救灾和维护灾区治安秩序的实际需要,州、县公安机关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将汶川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整合为7个,打破警种界限,设立明显标识标志,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机关职能,服从、服务全县抗震救灾大局奠定了基础;在基层派出机构恢复方面,震中附近的水磨派出所、交警中队在通讯、交通完全损毁的情况下,采取搭建简易工棚等方式建立临时办公场所,并将警徽、吊牌等标志设立于临时办公地点旁,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极大地稳定了民心。映秀、漩口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在受灾群众居住较为集中的路段搭建帐篷,设立标识标牌,接受、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加大治安、交通巡逻和防范控制力度,切实维护灾区治安、交通秩序,为受灾群众提供服务。
茂县县公安局:在灾后第一时间开展警力下沉,阵地前移工作。建立了领导包片,中层干部包所、派出所领导包村,派出所民警包入户的工作责任机制,实现了对辖区警力部署的全覆盖。迅速把帐篷派出所(警务室)设在人口集中居住地,对辖区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实行零距离管理。以临时帐篷为单位,进行帐篷登记编号,如实统计帐篷内居住人员情况,结合帐篷流动性大、一篷多户的具体实际,确定帐篷负责人,并向辖区派出所(警务室)报告帐篷内入住人员具体情况与动向,杜绝脱管、漏管;建立健全人口登记制度。落实责任民警具体负责每个临时安置点人口登记管理工作,并定期走访,力所能及的为灾民排忧解难,确保灾区群众人心稳定。
理县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已成危房,办公设备已经损毁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设立"帐篷办公室",局指挥中心、各职能部门、辖区派出所迅速恢复了基本的办公秩序,以多种形式开展抗震救灾和公安基础工作。治安民警深入各灾民安置点开展灾民统计工作,逐篷逐户进行灾民人口清理核实统计工作,逐一进行人口原住址、现安置点、帐篷号尽心登记;大力开展治安、疫情防范等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组织民警对遇难人员逐人逐项进行调查摸底,掌握遇难人员、失踪人员数量和遗体火化、土葬人员数量,做到登记检验不重不漏;对趁灾盗窃、抢劫、诈骗和侵吞、破坏救灾物资、编造、传播谣言等恶性案件严厉查处;针对部分灾民身份证件、户口簿被掩埋,无法外出务工的实际情况,组织民警深入各灾民安置点为广大灾民进行二代证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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