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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定于2008年9月20、21日举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现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考试公告规定办理(登陆中国普法网站查阅)。户籍在扎鲁特旗、奈曼旗、开鲁县、库伦旗、科左后旗、科左中旗的人员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为网上预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并发放准考证主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的方式。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预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人员应于6月11日—2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即中国普法网,网址:http://www.1egalinfo.gov.cn)进行预报名并预约现场确认时间(报名人员应牢记网上预报名序号)。通辽市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6日至20日。报名人员应按照预约时间亲自到通辽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市政府大楼15楼1506房间)办理确认手续,并进行照像、发准考证主证。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持工作、学习单位出具的证明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2份复印件报名;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人员报名时须持居民户口簿及2份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必须与户籍地一致;4、本人通信地址;5、交考试报名费。
通辽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电话:0475—8212398
通辽市司法局 200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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