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5月30日通辽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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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宏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国强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巴图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亚丽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王英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包永春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永胜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阿古达木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包树海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立新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霍继军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褚东权同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